安吉县天荒坪镇2023-9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马吉村,S205省道西北侧,马吉小区东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经度:119.629174°E;纬度:30.528852°N,总用地面积5110m2。现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居住用地(代码07),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周期为2023年12月~2024年3月,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
(1)地块描述
项目地块目前为农田,北侧大部分区域目前为竹丝晾晒场地,晾晒区域有毛竹搭建的晾晒架子,竹丝主要晾晒于毛竹架子上,所晾晒竹丝主要为经蒸煮后的竹凉席编制原料和碳化后竹丝;地块南侧为闲置空地。
历史使用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用地,2009年一直有农用种植历史;2009年后除地块中部、北侧历史上曾作为竹丝晾晒场地使用,地块南侧一直为农用地。此外地块内无建筑使用历史。
地块周边情况:项目东侧为竹丝晾晒场,以东为山河港路,路以东为农田和竹丝晾晒场;地块南侧为S20******居民区;地块北侧为无名道路,路以北为天荒坪镇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内主要为竹制品生产企业,再以北为山河港。
(2)地块污染状况识别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三种形式进行,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分析,同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要求,结合本地块及周边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的筛选,选取的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所列基本45项及pH值、石油烃、甲醛、总铬。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5项(除细菌及放射性元素)以及石油烃、甲醛、总铬。
(3)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和检测工作
在地块内按照污染************有限公司完成,采用HC-Z450型直推式钻机。检测单位和钻探单位于2024年1月8日进场作业,当日完成全部土壤的取样工作,2024年1月10日完成全部地下水取样工作。
本次调查共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8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土壤现场平行样3份,平行样占土壤样品总数的10.7%。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场地内3个监测点,场地外1个对照点,采集地下水样品4份,作为质控措施,设置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份,平行样占地下水样品总数的25%。每批次均设有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
(4)检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各检测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各点位除肉眼可见物检出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特征污染物甲醛满足《生活饮用水卫******居住用地限值。
肉眼可见物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地块环境调查关注的污染物。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现状污染风险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5)报告结论
******居住用地(甲类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该项目当前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