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市医竞磋【2025】012号
******医院病理科及门诊区域室内空气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采购需求: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规定要求,我院每年须对门诊候诊区域的室内空气质量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接轨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经病理申请,根据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的布点规范要求,按照三甲评审要求,申请对科室标本接收室、取材室、技术室、诊断室等房间进行甲醛二甲苯有害气体检测。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医院行政科研楼三层招标采购科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医院审计科及纪检室的最终认定结论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行政科研楼会议室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