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阶段性)。
******有限公司(煤矿)井田位于蒲县太林乡碾沟、西开府村一带,行政区划属蒲县太林乡管辖,井田面积17.8623km2,矿井采用混合式开拓(三斜井一立井),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建设规模2.5Mt/a。
************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有限公司25************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含充填开采系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意见公示附件内容如下:
网络链接:******/s/1CIpVfuC6m_OV5tk9EkYEEA
提取码:h285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5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蒲县太林乡碾沟、西开府村一带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