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23~2025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红安县2023~2025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HBHA-202504QG-******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504QG-******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2023~************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 建设规模: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53个图斑,总面积47.7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边坡整治工程、截排水措施、挡土墙砌筑、种植土回填、土地复垦、上爬下垂种藤、植树种草、防护栏、警示牌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53个图斑,总面积47.7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边坡整治工程、截排水措施、挡土墙砌筑、种植土回填、土地复垦、上爬下垂种藤、植树种草、防护栏、警示牌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合同估算价:3056.5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近五年(自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矿山修复工程(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或设计类似业绩。(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③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勘查设计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1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承担范围内的资格要求;(2)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下载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4月30日 | ||||||||||||||||||||||||||||||||||||||||
备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