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信江河铅山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5]第11号
******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铅山县信江河铅山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铅山县县城。
3、建设规模:以上饶铅山县信江、铅山河两岸河道绿地山体作为研究范围,总面积约为300公顷。包含河道生态修复、水净化湿地、水体污染控制、生态防洪、水生植被提升、生态驳岸修复、生物多样性提升、慢行系统提升、景观节点提升、现状公园提升改造,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63000万元。
5、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1680万元,设计取费单价为 5.6元/平方米,施工图阶段按工程分步分期实施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报批配合,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验收配合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设计周期:本项目总工期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审,5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8、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8、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 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3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资源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