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派河(江淮运河)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
原项目编号:2025AFSGZ01282
原公告日期:2025-06-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派河(江淮运河)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答疑公告
“派河(江淮运河)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项目(项目编号:2025AFSGZ01282)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P37“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拟派项目经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1.5分,最高得3分。
本项目为EPCO项目,此处只要求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拟派人员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我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中施工经理岗位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打分要求?
答:项目经理与施工经理职责范围与管理维度不同,贵司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若施工经理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价格清单是否需要填写?
答:本项目投标人报总价,无需分项报价,以总价作为评审定标、合同签约价的依据。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价格清单可以不用填写。本项目:(1)设计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运营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921万元。
3、问:招标公告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有明确要求。而发包人要求中标后设计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资格。与公告不符,此处项目负责人是否按公告设计负责人要求一致?
答: 设计负责人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即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4、问:在招投标阶段,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与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只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可?运营负责人公告无明确要求,在招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答:此处可以仅填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须按发包人相关要求配备各阶段主要管理人员。
5、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5年每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需为联合体牵头方)得3分”;此处“如联合体,需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解释指的是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如果是联合体,需为联合体牵头方?亦或指的是工程总承包业绩需要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烦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提供。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实施的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方。
6、问: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项为:“近5年每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需为联合体牵头方)得3分,最高得6分。”
虽不是联合体牵头方,但在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主要施工任务(承担工程量超过70%(12000万以上))或全部施工任务(类似工程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且是由设计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施工项目,其牵头方是设计单位,作为唯一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方),且承担的工程任务均满足本招标项目指标,该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
答: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提供。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实施的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方。
7、问: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5年每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需为联合体牵头方)得3分,最高得6分。
存在的疑问:我单位对企业业绩要求有两种理解:1.如我单位在本项目中联合体投标,并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应由我单位提供。2.如我单位在本项目中联合体投标,不论是否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如由我单位提供,在所提供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中,我单位应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请明确。
答: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提供。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实施的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方。
8、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十三 控制价、投标报价机结算等要求中第1条规定:投标人报总价,无需分项报价,以总价作为评审定标、合同签约价的依据.而p154页五、价格清单(一)价格清单说明中规定:总价承包,清单由投标人自行编报;单价承包,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清单中工程量的数量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投标人只报总价,不作分项报价,则对应第五章价格清单p156-175页附表格式内容无法进行填报。是否视为p156-175页附表不需要提供?还是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空表即可?
答:本项目投标人报总价,无需分项报价,以总价作为评审定标、合同签约价的依据。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价格清单可以不用填写。本项目:(1)设计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运营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投标总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921万元。
9、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模拟清单?如果需要提供模拟清单,模拟清单的格式以及内容是否跟发布的模拟清单保持一致,无需更改?
答: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模拟清单。
10、问:投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流域治理或河道(湖泊)治理工程,须包含水生态修复内容。据我单位上网搜索了解,(见下图)是否业绩中包含下面任意一项施工内容的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然,请明确本项目水生态修复内容包含的范围是哪些?
答:本项目水生态修复目的是通过恢复水生植物达到水体生态多样性,同时改善水体水质。故本项目水生态修复内容包含的范围至少含有水生植物(沉水植物或挺水植物)的种植内容。
11、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含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内容--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应与本项目一致的截图”具体指什么?
答:本项目不包含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内容,取消2.1.2资格评审标准“含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内容--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应与本项目一致的截图”要求。
12、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1类似项目中提供的网址打不开,是否变更了新的网址?
答: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网址为:******) 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停止运行,现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为:******:8046)查询。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512室
邮编:230031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1-******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费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第1次附件:
招标项目名称 | 派河(江淮运河)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基底修复、河道清淤、新建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坡及松木桩护岸等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5200.0万元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水利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2025年05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0551-******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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