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新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新华保险的相关规定,对2025******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网络线路建设项目项目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以及辖内各级机构职场网络线路以及分公司互联线路电信运营商采购项目。
2.3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1、标段2及标段3的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评标工作按照标段1至标段3的顺序进行,前一标段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2.4 计划工期
所有线路应在2025年6月20日24点前完成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届满后,并经合同双方确认,可顺延壹年,依次类推,但总期限不超过叁年。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如招标人集团公司统筹原因,招标人需退租租用电路时,中标单位应同意,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解除。
2.5 服务地点
全疆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服务质量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招标采购,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
3.1.2投标人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具有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同一运营商总公司只能授权唯一一家分子公司参与此项目)或与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签订有电路租用协议的供应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是指与本项目类似的网络线路建设项目)。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有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等资料,合同中如未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应根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招标采购******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3.4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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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为准】
3)******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19: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3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投标人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5.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在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 编:100073/830057
联 系 人:张兴、李鹏飞、罗扬、赵清璐、赵启芳、史洧珍
电 话:******549、******(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函件:******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29号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