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行审投〔2023〕220号;关于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行审投〔2023〕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洛钱大联圩内,新开河道起点为永辉路,终点为G312国道,沿西环路北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建设内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开河道约 695 米,新建护岸 1390 米,新建桥涵1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总投资金额:2149.46万元。施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新建绿化,绿化养护期1年,养护等级为三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洛社镇张镇河东段水系调整工程》的全部内容。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约2149.4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绿化养护期:1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期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验收单)(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非项目部章)的)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经理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备注:2022年01月01日(含)以来是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验收单)上时间为准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
(3)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 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2025年0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7)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8) 信用等级要求:/
(9) 施工机械设备:/。
(10)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6月2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wxsggzyjyzxzl/jyxx/jsgc/index.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费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1174.783946万元。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8.1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戈国忠
电 话:0510-******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86号601
联系人:顾蒙天、许印华、何敏红
联系电话:******、******
邮箱:******
11.备注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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