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金江路(福海路-万新路)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福州滨海新城金江路(福海路-万新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专用合同条款中:21.25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交安设施的安装及调试工作。请问这个承诺是自拟,还是说不用投标时不用提供?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承诺函,待中标后需履行相关义务。
问题2: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再提供或在施工过程中再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待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提供。
问题3: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p72页要求 (1)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八大员的岗位证及社保呢?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部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的岗位证及社保,待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提供。
问题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为 10%以内(含 10%)。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5%以内(含 5%)设置,请调整。
答: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具体调整办法第(2)点:“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修改为:“施工机械台班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问题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设置有误,应按闽建〔2024〕9 号文中第八条列出,请调整并补充《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答: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详见附件。
问题6:余方外运运距结算时运距15km以内按实调整,若超过15km按15km包干计取。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3.4.条款和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点修正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7.条款 其他资格要求中的“(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与我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市政工程最高信用分计取,其他形式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市政工程最低信用分计取。”条款删除。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中以下条款醒目标明如下:
34.2.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9 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2.20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二)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三)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四)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34.2.22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第七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附上拟派出******委员会将根据第三章第3.1.16条款否决其投标。
34.2.2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安[2023]4号),本项目涉及到有限空间的清单有:雨污水井、污水顶管及沉井、电力井、通信井、管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第1节资格文件的“十九、有限空间管控措施方案”中提标供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方案,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24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通知(闽建筑(2024版)30号)第二条第(一)点规定,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应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规定,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资格文件 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内容以“十五、其他资料”提供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为准。
5、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修改为: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1 |
第 1 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4. |
本招标项目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2 |
第 2 章 ——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项 4.1/4.2 款 合格投标人资格 条件——4. |
本招标项目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确定。 |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市政工程类) 确定。 |
3 |
第 3 章 ——第 2 节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 中 标 法 ——3.资 格文件评审办法和 标 准 ——3.1.12 条 款 |
3.1.12 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 60 分; |
不适用,予以删除 |
4 |
第3章第2节第3.1.9 条款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如有时): |
本项目不适用 |
6、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15日9时10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福州滨海新城金江路(福海路-万新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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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6月26日